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特色文科建设,促进学校人文社科领域人才成长,提升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承接能力,学校设立新文科基金项目。根据《我校“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新文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校现启动2023年度新文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文科基金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选题应与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密切相关,有助于发展中国思想和理论,并能结合中国科大人文社科发展特色,注重前沿性、原创性、一般性,鼓励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探索人文社科问题,鼓励跨文理、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研合作。 二、项目类型 设立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拓展项目三种项目类型。 (一)一般项目:支持人文社科领域自由探索研究。单项资助上限5万元,执行期2年。本年度拟资助不超过10项。 (二)重点项目:支持围绕国家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研究,研究主题须与《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人文社科优先发展领域高度相关。单项资助上限10万元,执行期2年。本年度拟资助不超过5项。 (三)拓展项目:支持新文科基金项目部署(2020年1月)以来从我校申报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支撑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进一步开展持续拓展性研究。单项资助上限为支撑项目实际到校的直接经费,执行期3年,可选择支撑项目执行期内的某一年度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项目主持人应为本校在岗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限项规定: 作为项目主持人申请和在研的新文科基金各类项目数合计限1项,研究内容均应避免与各类各级项目(含校内项目)重复。 (三)拓展项目要求: 1. 支撑项目须为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其最初申报时须以我校为依托单位且未发生变更; 2. 多个支撑项目的,同期只可选择其中1项作为支撑; 3. 申请人须提供支撑项目的正式立项证明; 4. 研究内容应避免与支撑项目重复,并与支撑项目形成体系; 5. 以国家级重大类项目作为支撑的,若首席专家为我校人员,由首席专家按总课题申报,我校子课题负责人不再重复申报;若首席专家非我校人员,由我校子课题负责人按所负责的子课题申报。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我校新文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字〔2022〕240号),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各依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意识形态把关和初评排序,于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前将项目汇总排序清单、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文科建设办公室,拓展项目须附上支撑项目的正式立项证明扫描件。 联系人:郑斌 63606027 Email:wkb@ustc.edu.cn 地址:东区老图书馆301室 附件:1. 一般项目申请书 2. 重点项目申请书 3. 拓展项目申请书 4. 汇总排序清单 5、学科分类及代码详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http://download.people.com.cn/dangwang/one16419732811.xls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50/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