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数字化转型,支持智慧校园系统建设,根据《我校智慧校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相关规定,启动2023年智慧校园项目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围绕“潜心立德树人、执着攻关创新”和“双一流”建设目标,结合本单位信息化需求,以服务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深度融合为目标,制定本单位未来3年信息化建设规划,填报2023年度智慧校园项目需求(附件2)。 二、申报范围 使用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经费开展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设的,包括:校园计算机网、校园物联网、数据中心,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信息系统、业务信息系统及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软硬件系统;其他服务于学校业务数字化转型和智慧校园建设的软硬件系统。 科研项目不属于智慧校园项目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智慧校园项目申报分需求申报、项目入库、方案论证和立项出库四个阶段。 项目需求申报需经申报单位处(部)长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同一单位有多个项目需求的,按建设优先级排序分别填写项目需求。涉及多个单位的智慧校园项目,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填写项目需求。 网络信息中心收到项目需求后,在与申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和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需求列入“智慧科大项目库”(简称项目入库)。 入库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完善,网络信息中心按项目建设方案的成熟度分批次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通过方案论证的项目由网络信息中心联合申报单位报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通过的项目由网络信息中心报智慧校园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根据当年预算情况进行确认立项(简称立项出库)。项目出库后,各申报单位实施采购和项目建设。 注:本次征集项目需求要求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项目申报、施工建设和终期验收,其他项目需求可在秋季征集2024年智慧校园项目需求时再行申报。 四、遴选原则 1. 重点支持已列入学校发展规划的项目、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建设的项目,以及紧密围绕“潜心立德树人、执着攻关创新”和对“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信息化软硬件项目。 2. 优先支持为学校重点智慧校园工程如数据中心、数字中台、移动门户等提供支撑的信息化项目,解决师生和院系重要关切、优化管理或服务流程尤其是跨部门流程的项目,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的基础性、综合性和集成性项目。 3. 不支持存在下列任一种情况的需求申报: (1)需求不明确、不合理、不可行,市场调研不充分,或无法确定责任部门的; (2)需求功能与现有系统有较大重叠的; (3)已建成运行并在正常使用年限,要求重建且无正当理由的; (4)不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的。 五、时间安排 2023年6月:需求申报 2023年7月:项目入库、方案论证、立项出库 网络信息中心定于6月29日下午2:30于东区新科研楼(网络信息中心)312报告厅组织智慧校园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汇报当前工作进度和2023年及2024年智慧校园系统项目申报工作计划。 各单位指派一名智慧校园项目联系人,于7月4日之前将智慧校园系统需求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zhkd@ust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0551-63601592 联系邮箱:zhkd@ustc.edu.cn
网络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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